叫停“洋地名”、禁止“一路多名”……備受關注《河改名南省地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從今日起正式實施。昨日,針對一些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省民政廳進行了詳細解讀。

“原來1989年制定《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已不適應我省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需要,一些社會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出現了政策空白點,亟待從政府規章層面加以規範。”省民政廳有關表示。

一條南北大道,在金水路以北稱為花園路,以南則是紫荊山路;一條東西大路,卻有著東大街、西大街、鄭汴路、商都路等多個路名;經過新通橋的分割,南北各稱二七路、文化路;還有農業路-冉屯路(桐柏路分開)、江山路-南陽路-銘功路-福壽街(北環路、大石橋、東方紅分開)……在我市,細數這些一路多名的情況,發現還真有不少。這些一路多名情況的出現,往往給市民,特別是外地游客帶來許多不便。

省民政廳:目前,“一地多名”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條道路分段有多個路名。出現這種命名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原來城市規模小、道路較短或道路沒有貫通,之後隨著城市框架逐漸拉大道路不斷延伸,原來的路名使用多年並為當地居民所接受,公司命名且涉及居民、商戶、單位較多、更名成本較高,新延伸路段又起了新的路名,如市的東大街、西大街、鄭汴路至商都路是很典型的例子。另一種是同一段道路有多個路名。這種情況主要緣於道路規劃和施工在前,道路規劃名已對外公布並使用,而政府批准正式標准地名在後,造成一條道路出現兩個名稱。

  《辦法》修訂後,對於歷史形成的第一種“一地多名”情況是否需要更名,需充分征求其地名所涉及的居民、商戶、單位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是否同意,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嬰兒命名會;對於道路規劃或施工時所用道路名稱與政府正式批准的標准地名不一致的,應使用政府正式批准的標准地名。

“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區域文化,應該新生兒命名真正發掘這些本土文化。” 但也有市民持不同觀點,比如有市民擔心如果改名很可能會給自己生活帶來不便。“我在生活了30多年,曼哈頓這些名字早就叫習慣了,突然改了會很麻煩,而且那些住在那裡的人是不是連戶口本都要改?商鋪的注冊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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